公开公示

川美项目土地整治(水土组团E43-2地块不包含焦化厂)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公示

作者:admin点击次数:3404发布时间:2019-07-16

  为响应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政策,加强风险防控,判断川美项目土地整治(水土组团E43-2地块不包含焦化厂)场地是否达到场地使用功能的环境质量要求,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场地进行环境调查、评估,并编制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评估项目”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通过走访、询问、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调查场地历史沿革、产排污情况等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的实际调查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取样分析,实施风险评估。于2019年6月6日编制完成《川美项目土地整治(水土组团E43-2地块不包含焦化厂)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现就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 项目简介
  川美项目土地整治(水土组团E43-2地块不包含焦化厂)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清溪口清南村1组,占地面积为15664m2(约23亩),该场地历史上有重庆江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私人混凝土搅拌站在此生产,根据《重庆市主城区悦来组团D、水土组团E标准分区(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悦来智慧城)》,重庆市水土组团E43-2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A3教育科研用地(不含中小学)。该场地涉及到土地转让,因此需要对场地进行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及评估。
  二、 监测情况及结果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对本次评估场地的土壤、底泥、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详细调查。并采用专业判断布点和系统布点结合法共完成了24个土壤采样点位、2个地表水采样点位、3个底泥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的样品采集;送检了66个样品,包含58个土壤样品、2个地表水样品、3个底泥样品和3个地下水样品。土壤、底泥监测因子包括pH、砷、六价铬、镉、铜、铅、汞、镍、VOCs(基本项目)、SVOCs(基本项目)、氰化物、TPH(C10~C40);地表水监测因子涉及pH、砷、六价铬、镉、铜、铅、苯、多环芳烃、氰化物、石油类;地下水监测因子涉及铅、铜、六价铬、镉、镍、汞、砷、石油类、VOCs、SVOCs。
  检测结果表明:
  (1)送检的24个土壤采样点位中,有7个监测点位(S2#、S6#、2S2#、2S3#、2S5#、2S6#、2S8#)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超标因子主要为SVOCS(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污染指数1.05~20.07。评估场地土壤污染区域主要包括外租区域中北侧,以及排水沟渠中上游部分;
  (2)2个地表水采样点位未出现超标因子;
  (3)3个底泥采样点位中,位于排水沟渠中的两个监测点位(N2#、N3#)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超标因子为SVOCS(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与土壤样品中超标因子一致,污染指数1.15~16.87。底泥污染区域主要为排水沟渠内;
  (4)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未出现超标因子;
  (5)监测结果明确场地受到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采用非敏感用地暴露情景进行评价。根据检测结果,按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中相关要求对暴露途径分析、暴露量计算、毒性评估、风险表征计算得出场地中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超过了人体健康可接受风险水平。根据计算出的土壤污染物风险控制值,结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36600-2018),建议本场地苯并[a]芘的修复目标值为1.5mg/kg,苯并[a]蒽修复目标值为15mg/kg,苯并[b]荧蒽修复目标值为15mg/kg,茚并[1,2,3-cd]芘修复目标值为15mg/kg,二苯并[a,h]蒽修复目标值为1.5mg/kg;
  (6)本次评估采样Surfer、AutoCAD等软件进行污染分布插值模拟,结合场地地形、生产布局和现场采样情况,划出污染区域。经计算,经计算,评估范围内受到污染的土壤总面积为4434.2m2,需治理修复土壤方量为6596.15m3。场地内需清理的底泥量主要为排水沟渠内的底泥,面积为50.1m2,底泥方量约为10.2m3
  综上所述,川美项目土地整治(水土组团E43-2地块不包含焦化厂)受到SVOCS(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的污染,不能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需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对该污染场地进行治理修复。
  三、 公众参与
  为了此风险评估报告更加完善,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如未收到有公众的反对信息。在此风险评估报告送重庆市环保局审查通过后,本项目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四、 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丹丹       邮箱:1366569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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