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綦江精锐达重型齿轮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作者:admin点击次数:2006发布时间:2023-05-06

       綦江精锐达重型齿轮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初步调查)显示,该地块土壤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需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针对上述情况,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我司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綦江精锐达重型齿轮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定量)服务。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评估项目”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通过走访、询问、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调查场地历史沿革、产排污情况等。根据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的实际调查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取样分析,实施风险评估。于2023年4月编制完成《綦江精锐达重型齿轮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现就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简介
       綦江精锐达重型齿轮有限公司原址地块(以下简称“评估地块”)位于綦江区古南街道春光村(解放路与枣园大道交叉口南侧),中心经度:106.661505,中心维度:29.000921,占地面积约13063平方米。评估地块北侧为枣园大道,南侧为拆迁区空地,西侧为解放路,东侧为桥河。评估地块在1986年以前为未利用荒地;1986至2000年,桥河锻造厂在地块内从事钢材锻造活动;1995至2016年,綦江精锐达重型齿轮有限公司、綦江乐华齿轮厂和綦江长盛机械有限公司在地块内从事齿轮加工生产活动;2002至2016年,綦江县桥河压块厂在地块内从事废铁屑压块活动。2016年至今,地块内构筑物和生产设施设备逐步拆除,私人陆续外租场地,用于堆放河砂、石子、废玻璃以及停放吊车等。
       根据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綦江区枣园至桥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修编)》可知,评估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包括RB(住商混合用地)、G1(公园绿地)、G3(广场用地)以及城市道路用地(S1)。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以下简称“GB 36600-2018”)要求,按照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分别进行评价。
       二、监测情况及结果
       详细调查阶段,在评估地块内共布设了77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并送检360个土壤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GB 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氰化物和石油烃(C10-C40),以及pH、铬、锰、锌、总氟化物。
       检测结果表明,在规划为一类用地区域内部分送检的土壤样品(合计25个超标点位、53个土壤样品)砷、镍、铅、六价铬、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在规划为二类用地区域内所有送检样品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锰、铬、总氟化物含量均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二类用地筛选值,锌含量均低于依据HJ25.3-2019相关技术要求和其中推荐参数推导出的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结合初步调查与详细调查的检测结果,土壤中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和含量范围分别为:砷(0.61倍,含量范围为0.876~32.1mg/kg)、镍(1.2倍,含量范围为14~335mg/kg)、铅(2.3倍,含量范围为15.1~1320mg/kg)、六价铬(0.1倍,含量范围为0.5~3.3mg/kg)、苯并(a)芘(37.8倍,含量范围为0.1~21mg/kg)、苯并(a)蒽(2.27倍,含量范围为0.1~18mg/kg)、苯并(b)荧蒽(2.8倍,含量范围为0.2~20.8mg/kg)、二苯并(a,h)蒽(3.2倍,含量范围为0.4~2.3mg/kg)、茚并(1,2,3-cd)芘(0.6倍,含量范围为0.1~8.9mg/kg)、石油烃(C10-C40)(25.5倍,含量范围为8~21900mg/kg)。
       评估报告确定地块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值为:六价铬的含量为3mg/kg,砷的含量为20mg/kg,铅的含量为400mg/kg,镍的含量为150mg/kg,石油烃(C10-C40)的含量为826mg/kg,苯并[a]芘的含量为0.55mg/kg,苯并(a)蒽的含量为5.5mg/kg,苯并(b)荧蒽的含量为5.5mg/kg,二苯并(a,h)蒽的含量为0.55mg/kg,茚并(1,2,3-cd)芘的含量为5.5mg/kg。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并结合地块地形地势特征,估算出地块内受污染土壤面积约2015.9~2831.7平方米,方量约8984.7~12336.7立方米;混杂污染土壤的建渣堆体方量约7000立方米,堆体中建渣与土壤比例约8:2。
       项目地块内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在“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五类地块涉及行业类别”内,规划用地性质包括住商混合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以及城市道路用地,监测结果显示地块内部分样品中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了第二类用地管制值。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地块污染土壤在后续的治理修复阶段如果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则不需要开展危废鉴别工作;若通过焚烧、填埋、烧结制陶粒等方式进行处置,则需要按照国家鉴别规范及现有的鉴别程序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可能涉及危险特性鉴别土壤的面积约为350.5~658平方米,方量约为560.4~1000.4立方米,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可能涉及危险特性鉴别土壤的堆体方量约7000立方米,堆体中建渣与土壤比例约8:2,污染因子为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
       三、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邮箱:23697032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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